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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专栏】机电工程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机电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长:吴超群、辜志强

副组长:宋春生、曾  波、甘永翠(学院纪委书记)

 员:吴华春、吴  飞、李益兵、尹海斌、黄安贻、李存荣、胥  军、黄丰云

 书:李少颖、赵敬泽、杜  刚、周舜、许武荣晖

(二)机电工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长:宋春生  波、甘永翠(学院纪委书记)

 员:凌  鹤、郭  敏、黄安贻、戴  蓉、李存荣、唐红涛、尹海斌、王  磊、胥  军、严  晗、黄丰云

 书:赵敬泽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AB两类进行推免生资格推荐:A类推免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推荐;B类推免生(含科技创新类、思政实践类)按综合成绩及创新实践成果进行推荐。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及排序方法

1.A类推免生共96名(含机械工程学硕班35名),学院按照各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将机械工程学硕班外的A类推免生名额(61名)分配到各专业。如果各专业可推荐学生数小于推荐名额,多余名额由学院统一分配。

专业名称

名额(单位:名)

包装工程

2

测控技术与仪器

14

测控技术与仪器(卓越班)

4

工业工程

5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7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卓越班)

3

智能制造

7

机械工程

15

机械工程(国际班)

1

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3

机械工程(学硕班)

35

 

96

2.机械工程学硕班外的A类推免生按照学院名额1︰1.2推荐候选人名单到学校。

3.申请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在同一专业内从高到低排序。

4.综合评价成绩=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附加分(A类推免生最高加5分,B类推免生最高加15分,各项奖励加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9月17日)。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 申请A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 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②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为主修专业前20%,综合测评为主修专业前20%;

③ 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所修总学分达到120分,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 申请B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详见《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

② 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③ 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所修总学分达到120分,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⑤ 本校本专业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推荐书样本见《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3)。

符合以上条件,在国家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详见《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5)中荣获国家特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一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二等奖的排序前2位,以及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推荐时间安排

(一)202299—12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并手写签名

(二)20229月13日之前,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三)20229月1317:00前,学生将所有推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至机电学院教学办(机电大楼403

(四)20229月1416日,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

(五)20229月16日,学院公开答辩,并确定初选名单,将推荐结果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六)2022921日前,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5天;

(七)2022925日,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八)2022925日后,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六、其他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四)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五)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 ),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六)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七)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咨询电话: 027-87859133 李老师

(八)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投诉电话: 027-87859007 甘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